关于2013年度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补助标准的通知
作者:sz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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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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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13年6月4日苏州市财政局和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公布2013年度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补助标准的通知。我院作为苏州市眼科专科医院,拥有优秀的医疗团队,被指定为定点康复机构。在我院进行视觉康复训练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即可享受以下补助方案。
补助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姑苏区、高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
2)年龄在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
3)经指定专业机构评估确实有康复需求的视力残疾儿童。
4)在定点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补助标准:
1)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儿童:14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7-14周岁(含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儿童:500/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详情咨询请至我院视觉训练室(110室)
咨询电话:0512-65163572 0512-6516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