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眼视光医院组织医疗人员学习《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2018年10月17日下午,苏州市眼视光医院在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学习《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会议,会议医务部副主任吴作志主讲,党总支书记丁旭红、副院长贾松及部分医生、护士参加了学习会议。
会议现场
吴作志副主任首先传达了文件精神,强调了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接着从深刻认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厉禁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详解,并结合身边的案例对全体医护人员做出提醒,着重强调禁止收红包及违规医药代表报销差旅费等不良行为。他还特别强调了,要严格不良执业行为管理,要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纳入诚信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报送信息等六个方面加强管理。
学习会上,丁旭红书记也和大家分享了医疗行业几个真实的警示教育的案例,令在座的医护人员无不触动,依法行医、廉洁行医的观念也深刻地印在每位医护人员的心里。丁书记还对廉洁医院的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并结合学院巡察动员大会的有关精神,针对眼视光医院的情况,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以及健全长效机制,近期医院也将启动自查自纠的相关工作。
廉洁行医,事关每个医护人员。通过学习,苏州市眼视光医院将不断提升每个医务人员的廉洁意识,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晨 摄影:汤晓明 审稿:丁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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